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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公开竞聘中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通知》《中卫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(总会计师)公开选聘公告》要求,中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竞(选)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(选)聘工作要求,对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,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8月1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竞(选)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、公正、具体。不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者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9557674876
联系地址:中卫市财政局大楼412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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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竞(选)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7月28日

